欢迎访问中共汉源县纪委 汉源县监察委 今天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简体中文·繁体中文
  • 首页
  • 丨
  • 政务公开
  • 丨
  • 工作动态
  • 丨
  • 政策法规
  • 丨
  • 信息公开
  • 丨
  • 信访举报
  • 丨
  • 专题报道
  • 丨
  • 视频专区
  • 丨
  • 廉政文化
十五届汉源县委第八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 十五届汉源县委第八轮巡察完成反馈 汉源县盛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勇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汉源县盛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勇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栏目导航
政务公开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宣教阵地 专题报道 视频专区 廉政文化 信息公开 廉播聚焦
推荐新闻
  •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
  • ·纪检监察形象宣传片
  • ·铁纪护航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您现在的位置: > 宣教阵地 > 正文
图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发表时间:2016/2/1 9:16:05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点击/评论:348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 上一篇文章: 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二)
  •   
  • 下一篇文章: 律人者必先律己
  • 后台管理

    版权所有:中共汉源县纪委 汉源县监察委 备案号:蜀ICP备2025156752号-1

    联系电话:12388 情况反映、信访举报电话: 办公室电话: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