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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人情往来”怎样才不违纪违法?
发表时间:2016/2/5 14:07:39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点击/评论:2691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是文化传统,必要的礼尚往来也是人之常情,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廉洁过节新风吹拂,人情往来怎样才不违纪违法?不少党员领导干部也为这个度而发愁。我们通过解读部分条例法规,分析人情往来、违纪收礼、违法行受贿之间的不同,方便党员干部在春节期间轻松的礼尚往来。

  “人情往来”方式正常且公开

  来而不往非礼也,正常礼尚往来多是双方互相往来,收取者和赠送者互有赠送和收取行为。如果只是单方面收受对方的礼金,而没有回馈行为或者回赠的意思,就不能算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人情往来”数额要在合理范围内

  正常人情往来中对方互赠的财物应该对等或基本对等,而假借礼尚往来之名实施受贿的行为中,往往是收受者赠予对方的财物少,而对方给予收受者的财物多,双方差距大。

  “人情往来”不为他人谋取利益

  正常礼尚往来是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间的感情交流,在礼节上注重有来有往,不存在利益的交换。以下两种情况已经超越“人情往来”,属于违纪违法行为:

  (1)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进行的权钱交易。

  (2)礼金往来建立在国家工作人员为对方谋取利益的基础上,数额小的是违纪收受礼金;累积数额超过5000元的,可以认定涉嫌受贿犯罪。

  “人情往来”双方不存在利益关系

  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且礼金数额不大,可以认为是正常的礼尚往来。只不过,现今大家更愿意认为只有礼上了,才会得到想要的“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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