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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关于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8/10/10 16:27:53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点击/评论:2363
时任河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翔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并安排制作虚假项目资料应付验收问题。2013年至2016年,河西乡实施香林村葡萄种植工程,时任河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翔擅自决定将项目补助标准由每亩2000元提高至每亩4063.48元,实际种植葡萄28.84亩。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张翔安排工作人员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种植80亩葡萄、每亩补助2000元的要求,制作竣工资料向相关单位申报并通过验收。2018年9月,汉源县纪委给予张翔党内警告处分。
大树镇木甘村5组组长李福国私自挪用集体土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归个人使用问题。2012年至2017年,李福国在担任大树镇木甘村5组组长期间,先后多次挪用该组集体土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4.115万元用于其家庭开支,经上级检查发现后,于2018年5月将该款项上交大树镇村财乡管账户。2018年9月,大树镇党委给予李福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白岩乡伏龙村村主任兼计生服务员王升云履职不到位导致死亡人员家属违规领取抚恤补助问题。2006年至2009年,王升云担任原白岩乡伏龙村村主任兼计生服务员,负责伏龙村3组统计上报死亡人口工作。伏龙村3组刘XX于2006年10月死亡,王升云未及时上报,导致刘XX死亡后其家属违规领取抚恤补助共计35个月0.8928万元。2018年9月,汉源县纪委给予王升云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