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清溪镇永安村村主任李建勇在发放地膜过程中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清溪镇人民政府将一批地膜分配至永安村用于发放给群众。时任永安村村主任李建勇领取该批地膜后,在未召集村组干部开会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批地膜予以存放,未分发到群众手中。2014年2月,李建勇辞职不再担任永安村村干部时也未将该批地膜进行移交。直至2017年初,李建勇才将已有部分老化和被老鼠啃噬的46捆地膜移交至永安村村委会。2018年11月,汉源县纪委给予李建勇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清溪镇永安村党支部书记赵鹏昌在清油发放过程中不积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清溪镇人民政府将六十余桶清油分配给永安村用于发放给群众。时任永安村党支部书记赵鹏昌在召开村组干部会讨论发放方案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将该批清油存放于村活动室,致使六十余桶清油过期变质。2015年初,赵鹏昌召开村组干部会决定将过期变质的六十余桶清油送至清溪镇风神庙作点灯之用。2016年12月,风神庙重新购买61桶清油交由永安村两委向群众发放。2018年11月,汉源县纪委给予赵鹏昌党内警告处分。
永利乡竹坪村党支部书记刘成汉在集体公益林兑付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10月,永利乡竹坪村4组在参会人数未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召开村民小组会讨论决定将本组集体公益林补偿金进行分配。竹坪村党支部书记刘成汉作为4组村民参加会议,对违规决策集体事务的问题没有制止,并领取了0.444万元集体公益林补偿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汉源县纪委给予刘成汉党内警告处分。
小堡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甘成建履职不到位导致民生工程未开工建设问题。2017年至2018年,小堡乡在组织实施小堡集镇生活用水补水项目过程中,在固定价比选确定的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的情况下,未及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并重新确定中选单位,导致中选单位比选保证金被退回、项目至今未开工建设,在本地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小堡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甘成建作为该项目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2018年11月,汉源县纪委给予甘成建党内警告处分。中选单位已将退回的中选保证金全部交于小堡乡财政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