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全县各单位特别是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守底线、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两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汉源县清溪镇时任镇长杨吉华等人因清溪镇西河村养牛场污染水源问题被问责。2017年8月26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第五督察组举报汉源县清溪镇西河村一组养牛场违规修建在河边上,牛屎、牛尿直排河中,严重污染饮用水源。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7年9月15日,汉源县纪委对清溪镇时任镇长杨吉华进行约谈,对清溪镇分管畜牧工作的人大主席任树堂、汉源县畜牧局时任局长邹长国诫勉谈话。汉源县监察局给予清溪镇畜牧员龚俊文行政警告处分。
汉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宋洪星因工作推动不力被问责。2015年2月以来,宋洪星先后担任汉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未积极统筹协调,工作推动不力,致使万里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堆放处理场项目林地、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滞后,发生违规占用土地问题。2017年9月15日,汉源县监察局给予宋洪星行政警告处分。
全县各单位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敢抓敢管,做好相关环境领域的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县纪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