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全县各单位特别是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守底线、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两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汉源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齐波等人因环评管理程序不规范问题被问责。汉源县环保局在对汉源县源富锌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解锌搬迁技改项目新增“综合回收车间”技术改造等三个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存在环评管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9月15日,汉源县纪委对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齐波进行批评教育,对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股股长曹驰诫勉谈话。
汉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党工委书记、副主任曹强等人因环评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被问责。汉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党工委书记、副主任曹强对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工作重视不足,工作人员曹正福未能正确履行该项目建设、申报等工作职责,导致环评手续迟迟未通过审核,2016年被县环保局责令停止建设,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25日,汉源县监察局给予曹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曹正福行政警告处分。
全县各单位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站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紧盯环保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履职尽责,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纪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一律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
